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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副高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聘期考核及分级聘任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0年10月28日 09:48   浏览量:

根据《大连理工大学关于2020年副高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聘期考核及分级聘任工作实施意见》精神,学院现启动副高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聘期考核及分级聘任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考核人员范围为副高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全职在岗人员。

其中,截至2019年12月31日,受聘我校相应级别专业技术岗位时间不满三年的新聘人员,不参加本次考评;

受聘专任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下岗位人员考评工作学校另行组织,不参加本次考评。

二、业绩期限

考核以2017年1月1日至20191231日的政治意识、师德师风和学术行为表现,岗位履职情况,以及代表性工作业绩情况为主,综合考虑历史贡献。

三、工作程序

1.考评业绩材料准备(10.27-10.30

以下材料请于10月30日12点前上交。

1)专任教师系列人员

①填写《政治表现、师德师风表现和学术行为表现审查表》(附件1),打印后本人和支部书记签字,交至学院综合办—研教楼726室。

②填写代表性业绩汇总表(附件2),将电子版发送至lixiangzhou_826@,纸质版交至学院综合办—研教楼726室。

2)实验技术系列人员

①填写《政治表现、师德师风表现和学术行为表现审查表》(附件1),打印后本人和支部书记签字,交至学院综合办—研教楼726室。

②填写履职情况表(附件3),将电子版发送至lixiangzhou_826@,纸质版交至学院综合办—研教楼726室。

2.资格审查及材料审核(10.30-11.3

学院党总支进行政治表现、师德师风表现及学术行为表现情况审查,综合办组织业绩材料审核及公示(评审前公示不少于3天)。

3.考核评审(11.4-11.8

学院成立专业技术岗位评聘分委员会进行考核评审,确定考核结果档次,评定各级人员应享受的基础性绩效等级,根据任职年限和基础性绩效等级拟定拟聘岗位级别,并公示不少于三天。

4.报送结果(11.9

学院向学校报送考评结果,经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评聘委员会审定、学校审议通过后,发文聘任。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