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连理工大学2019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含直博生)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本学院实际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能够获得本科所在高校2019年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毕业生。考生2019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良好,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及其他违法违纪受纪律处分记录。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接收专业
光电工程与仪器科学学院招生专业及代码如下表: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光学工程 |
080300 |
光学工程 |
085202 |
仪器科学与技术 |
080400 |
三、审核、面试、录取
1、登录“我校接收推免生预报名系统”,网址为()进行申请,学院于9月9日、20日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学生面试时间、地点见系统面试通知。
2、通过面试的学生需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网址:)开通后24小时内进行登录报名,学院对先申请者优先审核确认,额满为止。学院将于24小时内发送拟录取通知。未按学院规定时间申请者视为放弃资格。
注:(1)已经通过夏令营及招生现场咨询会考核的考生无需再次进行预报名,
(2)拟申报大连理工大学光电工程与仪器科学学院还没确定导师的学生,于9月25日之前自行联系导师并告知学院教务员刘老师,电话:0411-84706660。
(3)对于没有来得及参加预报名系统的同学,仍可通过“全国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报名。
3、“全国推免服务系统”中我学院发送的复试通知考生须于24小时之内接受,录取通知考生须于24小时之内接受,否则通知无效。
4、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我校采取“函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所有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须于2018年10月24日前向我学院提供提交《大连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考核表》(附件一)。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将不予录取。
五、学制
学术型研究生:全部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
专业学位型研究生:全部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2年。
六、学费与奖助政策
1、我校研究生学费标准详见《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收费标准公示》。(网址:http://info.)
2、我校建立健全硕士研究生奖励资助体系,提高硕士生待遇水平。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分为: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和硕博连读专项奖学金。三类奖助学金可以同时兼得。
所有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入学时均能获得二等及二等以上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
此外学校设立优秀推免生奖学金,奖励金额2万元/人,用于奖励优秀的推免生新生。
七、其他说明
1.我校公布的各专业拟接收推免生计划将根据推免生实际报名人数增加或减少: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录取资格无效。
(1)申请者提供的各项材料与事实不符,存在弄虚作假情况;
(2)本科期间受到受刑事、行政或纪律处分者;
(3)被本科所在学校取消推免资格者。
3.若在我校接收推免生期间教育部发布新的文件要求,则相关事宜按照教育部文件执行,请各位考生关注研究生院网站招生主页通知。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陈老师
电话:0411-84706660 邮箱:liukun@;chen_xm@
光电工程与仪器科学学院
2018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