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连理工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结合光仪学院学科特色和具体情况,制定光仪学院2023年第二批硕博连读、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及办法,供考生遵照执行。
一、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
(一)报名条件
申请者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入学时已经申请硕博连读,并已按照硕博连读培养方案执行的硕士研究生,符合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培养规定中所要求的资格考核条件;
2、经过二个学期学习后,经指导教师同意,符合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培养规定中所要求的资格考核条件。
(二)考核标准
1、申请人前二个学期学位必修课程成绩等级优良,没有不及格的课程。
2、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以考生的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和已获得的学术成果为考核依据的原则,建立科学有效的选拔机制,进一步增加博士生导师在选拔过程中的自主权,发挥博士生导师在博士研究生招生中的主导作用,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和学术专长的拔尖创新人才。
二、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基本要求
(一)拟录取的博士研究生须符合大连理工大学2023年学术型(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的报名要求。
(二)拟录取的硕博连读考生应符合《大连理工大学关于硕士-博士连读研究生选拔、培养的规定(2014年7月修订)》中的各项要求,并通过学院组织的考核。
(三)拟录取的申请考核制考生应符合光仪学院制定的资格审核标准,并通过学院组织的复试。
(四)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以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的综合评价和全面考察。加强导师遴选和培训,规范发挥导师在选拔录取中的作用,提高导师科学选拔人才的能力。
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外语加试工作将于2023年5月27日上午9:00-12:00线下笔试,具体安排见研究生院网上通知: http://gs.dlut.edu.cn/info/1173/13390.htm。
三、组织形式及职责
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的有关规定,负责制定本学院硕博连读、考核制博士研究生选拔方案和实施细则。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监督落实学院硕博连读、考核制博士招生工作,处理申诉,并对选拔结果具有最终解释权。成立由不少于5名专任教师参加的综合考核专家组,负责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考核,包括申请人的思想品德表现、研究课题进展情况、专业基础知识及外语能力等进行考核。
四、综合考核及录取办法
(一)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
1、综合考核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要求每名考生做15分钟PPT汇报,包括:
a.个人情况汇报:简短的英文自我介绍,本人从大学至今的个人简历、科研经历、科研获奖、专利、学术交流情况、学术论文发表情况等成果;
b.学术专题报告:对应于学术报告内容,包括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及看法,对拟进行研究工作的设想等。考生需要自选学科内有研究价值、能够体现个人研究能力和研究成果的问题进行汇报;
c.专家组提问环节:专家面试5分钟,面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学术潜力、英语水平等。
2、综合考核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面试过程严格进行记录,全程录音录像并妥善留存。面试满分100(其中专业考核90分,英语能力考核10分),60分以下为不通过。
(二)考核制博士研究生
1、综合考核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者进入综合考核环节,综合考核分为专业基础、专业综合和综合能力三部分,每部分满分为100分,成绩在60分以下视为考核不合格,不得录取。
(1)专业基础考核内容:考核考生对相关知识掌握情况;
(2)专业综合考核内容:考核考生综合知识应用能力及创新能力;
(3)综合能力考核内容:考核考生语言表达能力、思维的敏锐性及逻辑思维能力、综合素质、举止、协作性和心理健康等。
综合考核由专家组按照考生的综合情况自行设定、综合评判,要求每名考生做15分钟PPT汇报,包括:
a.个人情况汇报:本人从大学至今的个人简历、科研经历、科研获奖、专利、学术交流情况、学术论文发表情况等成果;
b.学术专题报告:对应于学术报告内容,包括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及看法,对拟进行研究工作的设想等。考生需要自选学科内有研究价值、能够体现个人研究能力和研究成果的问题进行汇报;
c.专家组提问环节:专家面试5分钟,面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学术潜力等。
2、综合考核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面试过程严格进行记录,全程录音录像并妥善留存。复试分为专业基础、专业综合和综合能力三部分,每部分满分100分,若以上三项中的任何一项成绩低于60分,将不予录取。
(三)心理测评
所有报考光仪学院的博士考生均需在学校心理咨询中心的指导下开展心理测评,请按照要求在 5月25 日完成心理测评,心理测评结果不计入考核总成绩,只作为录取时的参考依据,具体操作说明见附件1。
五、录取规则
(一)排序规则
报考同一导师考核合格的考生,按照导师的学术型或工程博士型名额分别按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向下排序录取。学院将按照导师招生名额、硕博连读、申请考核考生先后顺序分别进行排序录取。
(二)录取规则:
按照导师名额、硕博连读、申请考核考生顺序进行排序录取。
1、根据综合考核结果按总分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
2、拟录取名单将在网上公示10个工作日。
3、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录取为博士研究生,被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在2023年9月入学。
(三)调剂程序
硕博连读、申请考核考生可在现场确认前更改报考的导师或专业,在复试录取中原则上不能更改导师或专业,若确需更改,则被视为调剂考生,需在第一志愿考生之后排队录取。
六、复试安排
1、复试名单即资格审核通过名单见附件2。
2、采取线下复试的方式进行
复试时间:2023年5月29日 13:00开始;
地点:研教楼713。
七、招生计划
1、全日制学术型博士:2人;
2、全日制工程博士:5人(含2人科研博士)。
八、监督机制
申请人在申请攻读博士学位过程中,如对各项工作有疑问,可首先向学院提出申诉,由学院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对考生提出的申诉进行调查及处理。如果申请人对学院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做出的申诉处理仍有异议,可进一步向学校提出申诉。监督工作组及联系方式详见网页。
九、其他
1、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在复试时(前)提交《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与综合文化素质考核表》(附件3),《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考生诚信应考承诺书》(附件4),请提交签字扫描版,发送至邮箱lixue@dlut.edu.cn,否则视为考核不通过。注:文件命名:姓名+思政考核表/承诺书;邮件命名:博士复试+姓名。。
2、录取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的考生,入学前须将全部档案和人事关系转到我校,脱产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按学校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如果发现学生假脱产,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
3、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往届考生,人事档案、离职手续等必须全部转到大连理工大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4、被录取新生(应届毕业生) 2023年 9 月 1 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6、参加复试同学务必加QQ群:418346146,备注真实姓名专业申请。
7、光仪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雪
联系电话:(0411)84706240
光仪学院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联系方式:
联系人:金德辉
联系电话:(0411)84706029
本细则由大连理工大学光仪学院负责解释。
光电工程与仪器科学学院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