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大连理工大学光仪学院根据《大连理工大学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办法》的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执行政策透明、规则公开、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二、管理机构及职责
光仪学院成立专门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和程序,并对复试过程、信息公开、录取结果负责。学院成立专门的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投诉、举报等。学院成立专家复试小组,负责组织复试工作。
三、复试
参加复试的考生应满足学校学科门类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实行差额复试。根据一级学科(领域)考生计划录取人数的120%确定复试分数线,复试分数线上成绩并列者一同计入复试名单。如果一级学科(领域)生源不足120%,则满足学校学科门类复试分数线的全部考生进入复试。
1.复试范围
(1)复试专业分数线:
专业 |
总分 |
外语、政治 |
业务课1 |
业务课2 |
仪器科学与技术 (080400) |
310 |
45 |
70 |
75 |
光学工程 (080300) |
310 |
45 |
70 |
75 |
光学工程专程(085202) |
310 |
45 |
70 |
75 |
(2)拟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总计划数 |
已接收推免数 |
统考计划取数 |
080300 |
光学工程(学术型) |
16 |
3 |
13 |
080400 |
仪器科学与技术 |
8 |
2 |
6 |
085202 |
光学工程(专业型) |
35 |
0 |
35 |
(3)复试名单:
见附件。
(4)夏令营政策要求:
根据大连理工大学2018年大学生学术夏令营活动奖励政策,考核为A档的营员一志愿报考我校时,初试分数达到我校公布的2019年各学科门类复试基本分数线(含总分、单科分数)标准,可进入我校复试,复试成绩合格和体检合格者,直接进入拟录取环节。考核为B档的营员一志愿报考我校时,初试分数达到我校公布的2019年各学科门类复试基本分数线(含总分、单科分数)标准,可进入我校复试,按照我校排序规则,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 报到及资格审查
报到时间:
3月21日(周四)14:00时至16:00时。报到地点:研教楼(理工北门)703室。
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报到,否则视为放弃复试。
考生需携带材料:
(1)准考证(丢失可再次打印);
(2)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同一张A4纸复印身份证正反2面);
(3)往届考生须携带学历、学位证书,应届考生须携带学生证;
(4)思想政治考核表(见附件,应届生由本科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签字并加盖本科所在学院分党委公章,非应届生由工作单位主管部门或人事部门、所在社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学院将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严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后方可进行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3. 复试内容及分数
专业素质考核是指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大学阶段的学习情况、外语听说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综合素质考核则指对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本学科(类别)、专业(领域)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心理健康以及人文素养等方面的考核,具体考核时间及考核内容见附件综合面试方案。
体检工作由研究生院在复试期间委托校医院完成,通过复试拟录取的考生(以公示为准)参加体检,费用50元(现金)由校医院收取。体检具体安排见本条5.复试日程安排,注意事项见附件《大连理工大学医院2019年研究生复试体检安排》。
复试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专业素质测试成绩+外语听说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特殊加分。复试总成绩满分为330分。
(1)专业素质测试:笔试笔
凡参加复试的考生统一进行专业课笔试,考试科目参见招生简章。笔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10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
(2)综合面试和外语口语听力测试
综合面试的目的是为了更加全面了解考生情况,考查其综合素质,考查应试考生所学专业知识的程度。综合面试时间每生一般不少于15分钟,满分20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口语听力测试原则上时间不少于3分钟,满分30分,与综合面试一起进行,计入复试总成绩。
(3)心理素质测试
心理素质测试(机考,采用问卷方式),测试结果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仅供录取时参考,具体安排见本条5.复试日程安排。
5. 复试日程安排:
见附件。
6. 特殊加分政策: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初试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初试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有(1)(3)加分项的考生请于3月19日前告知学院,有(2)加分项的考生需于3月19日前提供入伍证、退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调剂
调剂具体要求、流程另行通知。
五、录取原则及奖学金等级计算方法
按复试合格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排序录取。
光仪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等级计算方法按照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1. 考生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
2.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需通过复试,凡复试总成绩低于200分、
或综合面试成绩低于120分、或专业素质成绩低于60分、或外语听说测试缺考者,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3.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4.拟录取的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研究生院、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
5.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2019年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6.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考试违纪、政治思想道德及身心健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六、信息公开与监督
在光仪学院网站上公布调剂方案及缺额等相关信息,在复试结束当天网上公布所有参加复试考生的总成绩。
监督电话:84706243(李老师)
监督邮箱:lixiangzhou_826@
信访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凌水街道大连理工大学北门研教楼710室
七、拟录取考生须办理的相关手续
1.调档函(本校考生除外),被录取的校外考生到学院办公室(研教楼710)领取本人档案的调档函,自行带回所在单位档案管理部门。
2.定向考生(包括少民)到考生与考试科领取定向协议。
3.由于个人原因想要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需填写《保留资格申请》(见附件)一式2份,本人留存1份,交研招办1份。
4.需更改考生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的同学,请于5月底-6月初注意查看研究生院招生办网站通知,在管理系统中进行修改。
5.复试过程中,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学院将做相应调整。其他未尽事宜参照 《大连理工大学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执行。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411)84706240
办公地址:研教楼710
请复试同学务必加入研究生复试QQ群:222869119
加群时验证消息备注“专业代码+姓名”。
光电工程与仪器科学学院招生工作小组
2019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