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高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造就创新创业生力军,加强“大创计划”的实施管理,学校决定启动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行项目式管理,分为国家级、省级、校级三个级别。项目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含科研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2.创新训练项目(含科研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执行期原则上为1年。
3.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执行期原则上为1年。
4.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执行期原则上为2年。
二、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人须符合以下条件:
(1)申报人应对科研有浓厚兴趣、学有余力、具备初步科研和动手能力,学校鼓励学科交叉融合。
(2)创新训练项目(含科研创新训练项目)申报人可以是个人或团队(1-5人),需为一至三年级本科生;创业训练项目申报人必须是团队(3-5人),需为二、三年级本科生;创业实践项目申报人必须是团队(3-5人),可以为二至四年级本科生,也可包括本科毕业后已成为研究生的相关前期创新训练项目的负责人或主要成员。
(3)每名本科生每年只能负责或参与一个项目,且保证在毕业之前结题。曾因个人原因终止或退出项目的学生不能再申报新的项目。
(4)项目团队应积极参加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创新创业赛事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等活动。
(5)项目团队应积极参加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和辽宁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
(6)学生要在相关教师指导下,严格执行学校相关财务管理规定。
2.学校鼓励申报人跨学科、跨院系、跨专业联合申报。
3. 2020年省级(校级)创新训练项目、科研创新训练项目中,已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可不受每名本科生每年只能负责或参与一个项目限制),可以继续申报更高等级2021年项目,进行深入研究。若未能获批更高等级的项目,则不予立项。
4.申报人必须选择一名相关学科的教师为指导教师,其中参与创业实践项目的学生需有企业导师(其工作单位的业务范围与项目研究领域一致,且企业导师在该企业工作10年以上或担任企业部门经理以上职务,并具备熟练地沟通和指导技巧),实行双导师制,指导教师主要负责项目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三、申报程序
1.2020年12月14日—2021年1月3日,申报人自主选择研究课题及指导教师,并与指导教师联系确定团队。光仪学院“大创计划”项目研究课题见附件1。
2.申报人在教师的指导下对选定课题进行前期调研,包括可行性论证、文献综述、方案设计、实施计划等,并根据情况填写《大连理工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申报书》(附件2)或《大连理工大学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申报书》(附件3),同时完成新版综合教学管理系统(学生端)申报(参考附件4和附件8创新创业操作教程)工作。纸质版《申报书》经指导教师签字同意后于2021年1月3日前交至物理楼233办公室(附件5)。同时将《申报书》、《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pctao@。
3.学部检查申报项目在新版综合教学管理系统(管理端)提交情况后,填报《大连理工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汇总表》(附件6)和《大连理工大学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汇总表》(附件7)。以上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请于2021年1月7日前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主楼西侧楼210房间)。
4.公示结果,通过学校评审的项目全部作为校级项目管理。
5.按照公示结果下发《大连理工大学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过程记录册》,各项目负责人签订记录册中的承诺书。
四、其他事项
2021年3月将对所有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开题检查,各项目须完成前期的可行性论证、文献综述等工作,开题检查(答辩)后项目正式立项,并将根据各项目的实施情况择优推荐国家级、省级项目,按照项目级别划拨经费。
光仪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联系电话:18525319366;
办公地点:物理楼233
联系人:陶鹏程;邮箱:pctao@
光电工程与仪器科学学院
2012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