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电工程与仪器科学学院党委关于开展 2020-2021年度“两优一先”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2021-04-08 作者:王天卓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和迎接建党100周年有关工作,推动基层党建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功勋荣誉表彰条例》等党内法规,按照学校党委相关工作要求,现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一)优秀共产党员

党组织关系在校的中共正式党员。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

全院基层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支部委员。

(三)先进党支部

学院基层党支部。

二、评选名额和推荐要求

(一)学院党委综合考虑基层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基层党组织设置、党员数量等,制定分配推荐名额(详见附件一)。拟表彰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共19人,先进党支部2个。

(二)评选表彰由党委统一部署。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推荐,学院党委审核把关并决定最终表彰对象。

(三)先进党支部采取自主申报,学院党委差额评审后确定表彰对象。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实行等额推荐(同一类别要有排序),学院党委审核把关后确定表彰对象。

(四)选拔推荐对象要做到统筹兼顾、优中选优、宁缺毋滥,尽量扩大覆盖面、确保先进性、具有代表性,注意向教学科研服务等一线岗位倾斜。曾被授予省级及以上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的,不再纳入推荐范围。

(五)按照学校党委工作部署,学院党委将从本次学院表彰对象中推选校级表彰对象(校优秀共产党员教师和学生共4人、校先进基层党组织1个)。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共产党员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党忠诚,着力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理想信念坚定,忠诚干净担当,始终以“四个合格”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立足本职岗位,积极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履行“四个服务”历史使命、疫情防控、脱贫攻坚、贯彻中央要求、省委工作部署和推动学校中心工作中充分发挥骨干带头和引领示范作用。

3.模范履行党员义务,积极参加组织生活,正确行使党员权利,自觉遵守党规党纪、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

4.教工党员要做到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乐于奉献、锐意进取,师德高尚、廉洁自律,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中积极作为、率先垂范,取得良好业绩;学生党员要做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日常学习、工作、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参加科技创新、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取得较好成绩。

5.要综合考虑推荐对象在近三年民主评议党员、教职工考核和干部考核中的结果,获评“优秀”的党员优先推荐。

6.推荐对象不得出现违纪违法问题,教师不得存在师德师风失范问题,领导干部没有被问责的情况。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

1.应符合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坚定政治立场,把握正确政治方向,着力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党员师生中起到表率示范作用。

2.模范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热爱党务工作,熟悉党建业务,出色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取得突出业绩,推动党组织成为“一流大学”建设的坚强堡垒。

3.具有较高的党建理论水平和党务工作水平,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强,善于研究和解决高校党建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围绕中心工作积极组织党建活动并取得实效。

4.牢记党的根本宗旨,爱岗敬业、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处事公道、廉洁自律;积极践行“一线规则”,密切联系师生,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善于做群众工作,自觉为师生排忧解难,在党员和师生中具有较高威信和认可度。

5.优秀党务工作者任职时间原则上达到1年及以上。

6.推荐对象不得出现违纪违法问题,教师不得存在师德师风失范问题,领导干部职务没有被问责的情况。

(三)先进党支部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履行党组织职能职责,坚决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深入落实“对标争先”“四项工程”“一院一品”等党建重点任务。制度机制健全完善,工作运行规范高效,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强,做到“七个有力”。

3.紧紧围绕“一流大学”建设和本单位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严格落实党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组织带领党员立足岗位履职尽责,不断增强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履行“四个服务”历史使命、新冠疫情防控、脱贫攻坚、贯彻中央要求、省委工作部署和推动学校事业发展中发挥中流砥柱作用,赢得党员和师生的信任拥护。

4.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勤政廉洁,团结带领党员和师生出色完成各项任务,在推动发展、改革创新、服务师生、安全稳定等方面取得突出业绩。

5.参评的基层党支部成立时间原则上达到1年以上,且近3年未出现党员违纪违法等情况。

四、评选方法与操作步骤

1.支部提名推荐(2021年4月8日-4月9日)

2.学院党委审核(2021年4月9日)

学院党委对支部推荐对象进行考察,多方面多层次听取师生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并征求学院纪检组织、群团组织等的意见。

3.学院初选公示(2021年4月9日-4月11日)

学院党委组织集体讨论,在考察的基础上本着严把政治关和廉洁关,突出政治标准、党性修养和作用发挥的标准进行审核,确定推荐对象并公示。

4.学院宣传表彰(七一前后)

学院党委根据实际情况开展表彰和宣传工作。

五、工作要求

1.严格评选条件。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发扬民主,真正把事迹突出、群众公认的先进典型推荐出来,充分发挥评选表彰活动的激励引领作用。

2.严格工作程序。各党支部要严格落实选拔推荐程序,严把推荐材料关口,做到依规依纪、规范严谨、确保质量。要组织推荐对象严格按照要求填写相关表格并按时报送推荐材料。

(1)“两优一先”推荐情况汇总表,同一类别要有排序;

(2)“两优一先”推荐申报表;

(3)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党支部先进事迹材料(自拟题目,通讯体裁,第三人称,2000字以内);

(4)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生活照和红底免冠照各一张。(免冠照竖版,生活照横版,分辨率300dpi以上,电子版jpg格式);先进党组织合影照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请各党支部将两优一先推荐对象的材料电子版于4914:00前发送至邮箱:wangtz@,纸质版材料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光电工程与仪器科学学院党委“两优一先”推荐分配表

附件2.“两优一先”推荐情况汇总表

附件3.“两优一先”各类推荐申报表

附件4.“两优一先”先进事迹模板

联系人:王天卓

联系电话:0411-84706159

中共大连理工大学光电工程与仪器科学学院委员会

202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