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9、2020级硕士研究生助学金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中“2020级硕士研究生助学金动态调整评审办法”第二条、第三点“根据研究生第一学年的学业特点,各学部(学院)资助育人工作分委员会按照‘学习成绩为主,其他业绩为辅;必修课为主,选修课为辅’的原则制定评审细则,学习成绩在综合考评中所占的比重不得低于80%,评审细则须在评审工作开始前面向全体研究生公示(不少于3天)”的要求,经学院奖励评审委员会讨论,决定对硕士二年级研究生助学金动态调整量化积分比例调整如下:课程成绩80%+科研业绩10%+综合表现10%,除此项外,其它评审标准及流程仍以《光电工程与仪器科学学院奖励评审细则》与学院发布的《关于2019、2020级硕士研究生助学金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为准,并附《光电工程与仪器科学学院奖励评审细则》如下。
现公示三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向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并署真实姓名。
联系人:梁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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