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21年选调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经个人报名、资格初审,确定2名学生为2021年辽宁省选调生初步人选,现对人选信息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自2020年11月23日至2020年11月27日。
广大师生如对被公示对象有异议,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向学院党总支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并署真实姓名。
联系电话:84706159 电子邮箱:wangtz@
光仪学院党总支
2020年11月23日
@ 2023, 大连理工大学光电工程与仪器科学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