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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年度党内“两优一先”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日期: 2023年06月07日 12:00   浏览量:

各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推进主题教育,深入实施党支部建设强基行动,全面展示学院党建工作有力成效和党员干部精神风貌,进一步树立典型、弘扬正气,凝聚力量、砥砺奋进,从榜样模范中汲取奋进力量,筑牢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在一流大学建设新征程中开拓进取、创先争优。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功勋荣誉表彰条例》等党内法规,按照学校党委关于开展“两优一先”评选表彰的工作要求,学院党委决定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现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一)优秀共产党员

党组织关系在校的中共正式党员。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

学院基层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支部委员等。

(三)先进基层党组织

学院各基层党支部。

二、评选名额和推荐要求

(一)学院党委综合考虑各基层党支部党员数量和基层党建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学校党委提出的比例要求,制定分配推荐名额。(详见附件1)拟表彰优秀共产党员9名、优秀党务工作者3名,先进基层党组织2个

(二)评选表彰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其中,于优秀共产党员的申报,各支部严格按照名额分配表向学院党委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学院党委将召开党委会集体研究并决定最终表彰对象。

(三)选拔推荐对象要综合考虑党组织和党员数量、结构和分布等因素,做到统筹兼顾、优中选优、宁缺毋滥,尽量扩大覆盖面、确保先进性、具有代表性,注意向教学科研服务等一线岗位倾斜。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不得交叉推荐。曾被授予省级及以上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的,不再纳入推荐范围。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共产党员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党忠诚,着力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理想信念坚定,忠诚干净担当,始终以“四个合格”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立足本职岗位,积极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履行“四个服务”历史使命、脱贫攻坚、贯彻中央要求、省委工作部署和推动学校中心工作中充分发挥骨干带头和引领示范作用。

3.模范履行党员义务,积极参加组织生活,正确行使党员权利,自觉遵守党规党纪、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

4.教工党员要做到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乐于奉献、锐意进取,师德高尚、廉洁自律,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中积极作为、率先垂范,取得良好业绩;学生党员要做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日常学习、工作、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参加科技创新、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取得较好成绩。

5.推荐对象不得出现违纪违法问题,教师不得存在师德师风失范问题,领导干部没有被问责的情况。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

1.应符合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坚定政治立场,把握正确政治方向,着力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党员师生中起到表率示范作用。

2.模范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热爱党务工作,熟悉党建业务,出色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取得突出业绩,推动党组织成为“一流大学”建设的坚强堡垒。

3.具有较高的党建理论水平和党务工作水平,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强,善于研究和解决高校党建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围绕中心工作积极组织党建活动并取得实效。

4.牢记党的根本宗旨,爱岗敬业、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处事公道、廉洁自律;积极践行“一线规则”,密切联系师生,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善于做群众工作,自觉为师生排忧解难,在党员和师生中具有较高威信和认可度。

5.推荐对象不得出现违纪违法问题,教师不得存在师德师风失范问题,领导干部职务没有被问责的情况。

(三)先进基层党组织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履行党组织职能职责,坚决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断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制度机制健全完善,工作运行规范高效,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强。

3.紧紧围绕“一流大学”建设和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严格落实党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组织带领党员立足岗位履职尽责,不断增强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履行“四个服务”历史使命、脱贫攻坚、贯彻中央要求、省委工作部署和推动学校事业发展中发挥中流砥柱作用,赢得党员和师生的信任拥护。

四、评选方法与操作步骤

(一)推荐。按照“坚持标准、确保质量,优中选优、群众公认”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由各党支部研究提出推荐对象。

(二)考察。学院党委要对推荐对象进行考察,多方面多层次听取师生党员和群众意见,并征求本单位纪检组织、群团组织等的意见。

(三)审核。学院党委严格审核把关。严把政治关和廉洁关,突出政治标准、党性修养和作用发挥,避免单纯以业务成绩作为唯一衡量。

(四)公示。对考核合格的推荐对象,在学院官网进行公示,无异议后通过学院党委集体讨论,确定推荐对象。

(五)决定。各类推荐对象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党委通过集体研究确定表彰对象,作出表彰决定。

(六)表彰。学院党委根据实际情况,在“七一”前后开展集中宣传和表彰工作。

五、工作要求

各党支部要严格落实选拔推荐程序,严把推荐材料关口,做到依规依纪、规范严谨、确保质量。要组织推荐对象严格按照要求填写相关表格并按时报送推荐材料。

请各党支部将“两优一先”推荐对象的材料电子版于6月13日11:00前发送至邮箱:wangtz@dlut.edu.cn,纸质版材料报送时间另行通知。文档命名方式:支部简称-类别(优秀党员、党务工作者、先进党组织)-姓名(党组织申报略)。逾期不报,视为放弃推荐。



附件1:“两优一先”推荐名额分配表

附件2:优秀共产党员申报表

光仪学院党委

2023年6月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