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理工大学光仪学院2020年硕博连读、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实施细则

2019-12-31 作者:王天卓

根据《大连理工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结合光仪学院学科特色和具体情况,制定光仪学院2020年硕博连读、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及办法,供考生遵照执行。

一、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

(一)报名条件

申请者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入学时已经申请硕博连读,并已按照硕博连读培养方案执行的硕士研究生,符合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培养规定中所要求的资格考核条件;

2、经过二个学期学习后,经指导教师同意,符合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培养规定中所要求的资格考核条件。

(二)考核标准

1、申请人前二个学期学位必修课程成绩等级优良,没有不及格的课程。

2、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以考生的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和已获得的学术成果为考核依据的原则,建立科学有效的选拔机制,进一步增加博士生导师在选拔过程中的自主权,发挥博士生导师在博士研究生招生中的主导作用,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和学术专长的拔尖创新人才。

二、考核制博士研究生

(一)报名条件

1、至少公开发表(含已接收)一篇学术论文,申请人署名为前三位(论文内容必须与申请专业方向有关)。

2、至少申报一项国家发明专利(已受理),申请人署名为前三位(专利技术内容必须与申请专业方向有关)。

3、本科或者硕士阶段毕业于高水平大学。

(二)考核标准

1、英语要求:

外语水平考核由学校统一组织。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申请者,可以免参加外语水平考核。

英语:

(1)六级≥425分;

(2)专业英语四级/八级≥60分;

(3)雅思≥6分或托福≥80/550分或GRE≥260/1300分;

(4)在英语为母语的国家留学一年以上(须提供留学证明和成绩单)。

小语种:仅限我校2020年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语种。须提供国家级语言考试(中国举办或该语言国举办)的通过证书或合格成绩单。2、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以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的综合评价和全面考察。加强导师遴选和培训,规范发挥导师在选拔录取中的作用,提高导师科学选拔人才的能力。

三、组织形式及职责

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的有关规定,负责制定本学院硕博连读、考核制博士研究生选拔方案和实施细则。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监督落实学院硕博连读、考核制博士招生工作,处理申诉,并对选拔结果具有最终解释权。成立由不少于5名专任教师参加的综合考核专家组,负责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考核,包括申请人的思想品德表现、研究课题进展情况、专业基础知识及外语能力等进行考核。

四、综合考核及录取办法

(一)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

1、综合考核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要求每名考生做15分钟PPT汇报,包括:

a.个人情况汇报:简短的英文自我介绍,本人从大学至今的个人简历、科研经历、科研获奖、专利、学术交流情况、学术论文发表情况等成果;

b.学术专题报告:对应于学术报告内容,包括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及看法,对拟进行研究工作的设想等。考生需要自选学科内有研究价值、能够体现个人研究能力和研究成果的问题进行汇报;

c.专家组提问环节:专家面试5分钟,面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学术潜力、英语水平等。

2、综合考核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面试过程严格进行记录,全程录音录像并妥善留存。面试满分100(其中专业考核90分,英语能力考核10分),60分以下为不通过。

(二)考核制博士研究生

1、综合考核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者进入综合考核环节,综合考核分为专业基础、专业综合和综合能力三部分,每部分满分为100分,成绩在60分以下视为考核不合格,不得录取。

(1)专业基础考核内容:考核考生对相关知识掌握情况;

(2)专业综合考核内容:考核考生综合知识应用能力及创新能力;

(3)综合能力考核内容:考核考生语言表达能力、思维的敏锐性及逻辑思维能力、综合素质、举止、协作性和心理健康等。

综合考核由专家组按照考生的综合情况自行设定、综合评判,要求每名考生做20分钟PPT汇报,包括:

a.个人情况汇报:本人从大学至今的个人简历、科研经历、科研获奖、专利、学术交流情况、学术论文发表情况等成果;

b.学术专题报告:对应于学术报告内容,包括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及看法,对拟进行研究工作的设想等。考生需要自选学科内有研究价值、能够体现个人研究能力和研究成果的问题进行汇报;

c.专家组提问环节:专家面试10分钟,面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学术潜力等。

2、综合考核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面试过程严格进行记录,全程录音录像并妥善留存。复试分为专业基础、专业综合和综合能力三部分,每部分满分100分,若以上三项中的任何一项成绩低于60分,将不予录取。

五、录取规则

(一)成绩排序规则:

硕博连读、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复试成绩分专业和考核方式分别排名。

(二)录取规则:

按照导师名额、硕博连读、申请考核考生顺序进行排序录取。

1、根据综合考核结果按总分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

2、拟录取名单将在网上公示10个工作日。

3、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录取为博士研究生,被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在2020年9月入学。

4、递补录取:如果学院在后期有新增博士名额,递补名额将按导师招生名额、硕博连读、申请考核考生顺序排序。

(二)调剂程序

硕博连读、申请考核考生可在现场确认前更改报考的导师或专业,在复试录取中原则上不能更改导师或专业,若确需更改,则被视为调剂考生,需在第一志愿考生之后排队录取。

六、复试安排

(一)复试时间:2020年1月6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复试名单见附表)

(二)复试地点:研教楼713会议室

七、招生计划

1、学术型博士:7人。

2、工程博士:2人。

八、监督机制

申请人在申请攻读博士学位过程中,如对各项工作有疑问,可首先向学院提出申诉,由学院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对考生提出的申诉进行调查及处理。如果申请人对学院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做出的申诉处理仍有异议,可进一步向学校提出申诉。监督工作组及联系方式详见网页。

九、其他

1、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在复试时(前)提交《大连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考核表》(附件1),否则视为考核不通过。

2、录取的非定向考生及其导师须签订《大连理工大学2020年录取博士研究生人事档案关系调转承诺书》(附件2)确认录取,否则视为自愿放弃入学资格,具体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3、参加复试同学务必加QQ群:909688174。

3、光仪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雪

联系电话:(0411)84706240

光仪学院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晓杰

联系电话:(0411)84706029

本细则由大连理工大学光仪学院负责解释。

光电工程与仪器科学学院

2019年12月26日

附:复试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