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仪学院 “学考结合”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2019-03-19 作者:王天卓

2018年10月28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对党支部工作作出了全面规范,是新时代党支部建设的基本遵循。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落实教育部“对标争先”建设计划和省委教育工委“对标联创”活动要求,抓实学校“四项工程”,光仪学院党总支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落实《条例》。

12月,学院各党支部组织专题研讨,集中学习《条例》,切实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019年1月,学院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专题研讨会,党总支书记、院长覃开蓉同志,带领全体班子成员深入领会《条例》精神,提高学院班子抓好党支部工作、推动党支部建设的本领。

3月,党总支利用党建经费为每名党员购买了《条例》。同时,为加强监督检查,开发手机端在线问答系统,面向学院全体党员发放了光仪学院《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试题,只需在手机扫描二维码即可完成相应考试,以考促学、以学促用、学用结合。据统计,全院党员100%参与答题,其中满分人数占总人数的60%,全院平均分达94.02分。

在日后工作中,光仪学院将持续把学习贯彻落实《条例》作为工作重点,结合学校相关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的政治功能,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推动《条例》落到实处、见到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