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硕士二年级研究生助学金动态调整各部分量化积分比例调整的说明

2021-10-11 作者:王天卓

公 示

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9、2020级硕士研究生助学金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中“2020级硕士研究生助学金动态调整评审办法”第二条、第三点“根据研究生第一学年的学业特点,各学部(学院)资助育人工作分委员会按照‘学习成绩为主,其他业绩为辅;必修课为主,选修课为辅’的原则制定评审细则,学习成绩在综合考评中所占的比重不得低于80%,评审细则须在评审工作开始前面向全体研究生公示(不少于3天)”的要求,经学院奖励评审委员会讨论,决定对硕士二年级研究生助学金动态调整量化积分比例调整如下:课程成绩80%+科研业绩10%+综合表现10%,除此项外,其它评审标准及流程仍以《光电工程与仪器科学学院奖励评审细则》与学院发布的《关于2019、2020级硕士研究生助学金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为准,并附《光电工程与仪器科学学院奖励评审细则》如下。

现公示三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向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并署真实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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